如果慶祝婦女節也算是一種歧視

婦女節
Credit: 網上圖片

文/橙

  新聞報導於「兩會」舉行前夕,有女政協提議應設立一個「男人節」。有關報導一出,就引起了網友熱烈討論,更認為「男人節」應設立於八月三日,與婦女節呼應。

  首先,「三.八」婦女節的由來是怎樣的呢?事緣於一九○九年的三月八日,一班生活於美國芝加哥的女性,舉行了規模巨大的遊行示威和罷工潮,要求改善工作待遇,以及獲得選舉權。後來經過一連串國際社會的討論和鬥爭,國際間便形成了以這一天作為婦女節的共識。

  「婦女節」本為紀念女性反對性別歧視、以及爭取應有人權的運動而設立,那麼,所謂「男人節」到底有何必須設立的意義呢?新華社就引述了女政協們的意見:男人們的壓力也非常大,他們要幹事業,要承擔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。其實特地設立節日紀念男性「壓力非常大」,這似乎又對「男女平等」有點矯枉過正了。

  時至今日,有些地方的人已經將其紀念女權運動的內涵淡化,在某些人(包括男性)心目中,婦女節變成一個「當日女性擁有特權」的節日。甚至乎,已經有聲音提出應取消這個節日,而國際社會正正高呼著男女平等的理念,女性的地位亦真的不比男性低。故此,社會是不是真的有需要繼續為女性設立特權呢?

  近年來,國際社會出現了有關「逆向歧視」的爭論。在香港,其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」本來是男女分開派位的,這是因為有科學研究指出男女的發展和學習上存在差異。後來有家長指出這是一種性別歧視,而政府在○二年終於改為混合派位。政策修改後卻有數據顯示,此舉令較多的女生可以被分派至第一派位組別的學校,而較多男生則被分派至第三派位組別的學校,這又引起男生家長批評此安排是逆向歧視。

  在此問題上更突出的,是國際上有關同性戀運動的執拗。有論調認為,如果持反對同性戀立場的人,因法例規管而受到懲罰或其他不公平的對待,這本身就構成了對持反對同性戀立場者的歧視行為。

  「逆向歧視」是一場有趣的邏輯論證,當然,在以上個案中,何謂真正的公平卻仍然受到社會上廣泛的爭辯,但如果真的因為照顧女性而讓男性受不公平對待,不得不說這會是一種「逆向歧視」。

  只可惜在不少地方的女性仍然受到不公平的對待,像同工不同酬等問題仍然存在。而且,在理想中,真正的「平等機會」應該是讓機會「裸露」於任何人前,而任何人亦不應因各自的任何不同而被削減、甚至剝奪了爭取機會的權利。在這意識形態中,性別差距的迷思本來就應該因「平等機會」而被淡化。因此,如果紀念「婦女節」是從紀念人權的角度出發,增設男人節,不過是加深了人對性別差距的印象,也加深了一些地方男女還未能受平等對待的衝突。

  因此,倒不如保持原狀最好,直至社會真的做到在人權問題上淡化性別差距。您,又認為應否取消婦女節或增設男人節呢?

(刊載於《Organic》三月號專欄「橙不忍到」)
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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