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助流行音樂前,請諗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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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學時代有參與過出版,記得當時找贊助是最頭痛的,左搲(讀音:aau1)右搲,最終是有點政府資助了,但過程中設計到付印一手包辦,彩色印刷免談,還要自已送往印刷兼任搬運工人,企街派發不用說。過程是辛苦,但開心。

  流行音樂界大哥、著名填詞人李峻一先生,要求政府資助流行音樂,不用問音樂人也不用問業界,只聽現場掌聲隆隆,就知道音樂界有多贊成一 SIR 的建議。卻讓我想起最近鬧的熱哄哄的澳基會審批問題,其他媒體朋友也談過,翻查印務局,被用作例子的兩套電影, 810 萬的那一齣資助分三期,另一個許 SIR 參與拍攝的電影系列則獲一期 10 萬元資助。如果這是一個分餅仔遊戲,誰告訴我們餅仔有多大?如果這部份資源有限,那誰分得多與少,又是怎樣決定?

  更不解的是,也不知說了多少次,回歸紀念電影,製作班底不是土炮,資助卻比本地知名電影人高得要命。

  得,我明白,這 81 倍差距是可以無視的,因為不能相比。《奧戈的故事》是回歸十週年紀念電影,意義「重大」吧。

  相比下,當年出版的辛苦真的很濕碎,畢竟當年只是興趣和課程需要。但總有人靠吃這碗飯生存。

  一 SIR 說過的,林夕也說過,老實說一 SIR 的說話一出口,我就想到林夕 08 年港台頒獎禮金口一開,有人拍爛手掌,有人說林夕害死音樂,引起過一場政府干預和市場主義之間的爭論,主要論點是資助透過政府審批,從中過濾掉「唔啱聽」的聲音。林海峰也在棟督笑上揶揄,港台頒獎禮一旦成為「公權力代表」,恐怕變成愛國愛港表態大會。

  而香港浸大中文系教授朱耀偉則寫了一篇《林夕與三億》來回應,贊成是贊成,但「金錢資助並非最重要,從內改變唱片工業與媒體的陳年弊病,從外修訂廣播政策、提供發聲空間、發展音樂教育、開拓公共論述空間等可能才是長遠之計。」澳門是資本主義社會,有自由市場,但公權力適時扶植產業發展,政府也開宗明義,是插手干預還是推動發展只差機制,問題是機制是否公平。

  不是對政府不信任,只是言之鑿鑿說機制公平,卻不斷有令人無法信任的例子。一句「行政主導」說得過去,既然如此,倒不如繼續傾斜政策,繼續向市場泵更多的水,例如增加表演場地,簡化租用場地程序,免除場租,也是開拓公共論述空間的辦法。

  不要開心得太早,全澳門最大型的至愛新聽力音樂頒獎禮,以往歌手談得獎感受不會被催趕,今屆卻成功「無線化」趕收工,正正因為「十一點要交場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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